关于鼓励打击取缔“地条钢”的通告
“地条钢”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其产品直径、抗拉强度等均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隐患,不仅严重干扰钢铁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
为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我县已建立了打击“地条钢”举报机制,欢迎各界群众监督举报。举报受理范围包括:“地条钢”生产、销售、使用企业;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名不副实,打着铸造企业的幌子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当面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人姓名及举报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对查实的有效举报,将予以第一举报人5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451-57116115;57116062
地址:方正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3039室。
方正县整治地条钢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