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正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政办发〔2017〕35号
方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正县四好农村路
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方正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方正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
方正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市交通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主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要求和我省农村公路发展“保基本、强服务、惠民生、促发展”的总体方针,全力推进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和引领发展,以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通畅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养护得到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二)具体目标
1.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完善干支路网,开展红色旅游、生态农业和村级主干道的提质改造,重点完善我县农村公路安保设施,逐步完成全县危桥改造任务,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到2020年全县县道、乡道、村道等级路率分别达到100%、80%、70%,县乡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总数和危桥率逐年下降。新建农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2.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一是深化管养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县、乡(镇)、村农村公路管理和议事机构,建立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二是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力度,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三是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防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损坏农村公路,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3.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遵循管养分离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养护配套资金及时、稳定、足额到位,养护工作机制更加有效灵活,目标考评及奖惩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的目标。对于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对于小修保养,推行群众性养护模式。到2020年,全县所有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达到80%,县、乡(镇)、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方正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赵英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冯德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金明 得莫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万里 会发镇武装部部长
刘海军 天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景海 县农业局局长
张云海 宝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志峰 方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 林 德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赵晓东 大罗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董绍澎 县城管局局长
鲁 冬 松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四、实施内容
(一)农村公路建设方面
1.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大对非建制村连接工程和撤并村的断头路改建。我县未硬化农村公路17条里程47.272公里,计划2018年完成砂石路改造12公里;计划2019年完成砂石路改造15公里;2020年完成砂石路改造20.272公里,到2020年使我县农村公路硬化率达到100%。
2.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力度,新建农村公路根据需要同步实施安保工程,有序推进已建农村公路的提质改造。全县新增农村公路现有危桥4座43.2延米,计划2018年完成改造2座,计划2019年完成改造2座,到2019年末危桥隐患处处置达100%。
(二)农村公路管理方面
1.建立责权清晰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根据《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要求,逐级完善各农村公路管理和议事机构,设有专兼职的公路监督员及护路员。完善县、乡(镇)、村三级路政管理网络,保护农村公路完整畅通。
2.坚持开展保护农村公路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公路的意义,形成公路保护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3.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强化农村公路控制区管理,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加强绿化美化工作,目前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全县655公里农村公路香化、美化率达60%,预计到2020年农村公路香化美化率达到100%;各相关部门将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全县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率达到65%,计划2020年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率达到100%。
(三)农村公路养护方面
1.重点落实农村公路责任主体。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履行管理职责,稳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督促管养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的管理养护机制。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为全县农村管理养护提供技术保障。
2.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确保省、市专项资金全部用在农村公路养护的同时,根据养护的实际需要,养护配套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
3.健全农村公路考核、考评机制。细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比办法,采取日常巡查、季度和半年度及年终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明确工作目标,将考评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养护工作之中。
4.开展农村公路养护“阳光运行”工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行“七公开”,保证管养工作公开透明。
(四)农村公路运营方面
1.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客运站、农村物流点等“多站合一”的模式,加快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以交通运输服务信息平台为载体,各货运站场为节点的信息网络服务系统。
2.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在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同时,发展乡(镇)村公交;依托农村客运场站,抓好城乡结合部、乡(镇)与乡(镇)、乡(镇)到村的农村客运线网络布局,实现农村客运与城市公交、干线客运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县、乡、村级主干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此项活动作为“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的头等大事和长期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将工作任务细化部署到位。
(二)广泛宣传贯彻。组织各乡(镇)要组织好本级活动开展,召开动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出全县范围对“四好农村路”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按照《黑龙江省乡村公路条例》相关规定,切实作好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工作。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措工作,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保障。
(四)加强监督考核。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指导 “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考核乡(镇)活动开展情况,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每年推出一至两个示范典型,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把好经验、好作法向各乡(镇)推广,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