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政府下放的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方政发〔2017〕12号
方正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省政府下放的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精神,做好我县行政许可承接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省政府决定共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9项,其中下放到县级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临时征用使用草原,下放至县(市)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承接主体部门要抓紧做好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
二、承接主体部门要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办理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三、承接主体部门要根据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抓紧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同时,同步调整省权力信息管理平台权责事项信息。
方正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 1、省政府相关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表(共计19项).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