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方正县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时间:2014年10月24日 浏览量: 已点击: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1)具有方正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
(3)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材料:
(1)向所在社区提交书面申请,并连同下述材料一并递交社区;
(2)本人申请表;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户口簿;
(5)本人房屋的所有权证;
(6)方正镇出具低收入证明;
(7)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