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补领机动车行驶证
【事项名称】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
【办理机构】
方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办理地址】
方正县方正镇东风街(同哈公路462公里)
【联系电话】
0451-57118117
【办理条件】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单位的,应提供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交回未灭失或损坏的行驶证。
(四)机动车车体三寸照片二张。
【办理程序】
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并销毁。属于补、换领行驶证的,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制作行驶证交机动车所有人。
【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收费标准】
15元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办理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表格下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