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机动车驾驶证补证
【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补证
【办理机构】
方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办理地址】
方正县方正镇东风街(同哈公路462公里)
【联系电话】
0451-57118117
【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或者严重损坏的,字体、照片模糊不能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三)驾驶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四)《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办理程序】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累积记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被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办结时限】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收费标准】
10元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办理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表格下载】
无